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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给职工报销探亲路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?(文字+视频)
企业给职工报销探亲路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?
解答:
需要。
企业给职工报销探亲路费,是一种福利费。依照现有税法规定,能够免税的“福利费”,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从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国家机关、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。而对于通常情况下的“福利费”,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,比如常见粽子、月饼等都是需要并入工资中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。
目前,按照税务总局的口径,可以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,仅限于无法量化到个人的,比如单位免费请员工聚餐等。
而企业给员工报销探亲路费,是可以量化到员工个人的,无法享受不征税的优惠。
所以,对于员工报销探亲路费的,应并入当月的工资中按照“工资薪金所得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。